第五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 會議記錄

 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

第五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  會議記錄

 

時間114年3月1日1730   地點屏東縣三地門鄉中正路一段52號 ( 瞭望台餐廳 )

主席:范增仁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記錄:古文琦

出席人員:應到  36 人、實到  30 人     簽到記錄 (附件)

主席報告:感謝各分會代表出席今日會議,大會提案資料已分發各會員代表。 (詳大會手冊)開會已達規定人數,會議正式開始。

 

財務報告:常務監事李仁生

          113年1/1至12月31日止財務報表詳大會手冊內容,財務收支處理均符合規定,經費帳目均按期編製收支對照表、原始憑證、經費存摺提報理事會審查及監事會審核

 

會務報告:1.提高越野賽年度獎金為六萬元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 2.公告教練證、裁判證及P1~P5各等級證照期限之相關規定

           3.遵照理監事會議及會員大會決議執行,並函報主管機關核備。

 

提案討論事項:

案一:經本會第五屆第二次理監事會通過,113年度財務收支審查提請大會追認案

  說明:請審查113年決算、114年預算,, 113年度決算表、114年預算,表(詳大會手冊)

  決議:以上提案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。

 

案二: 經本會第五屆第二次理監事會通過,提請會員大會審議案通過114年度工作計畫

 

NO

活動名稱

預定時間

地點

承辦單位

1

安全講習

已呈報體育署4/12

宜蘭

滑協本會

2

安全講習

已呈報體育署10/18

宜蘭

滑協本會

3

載飛員訓練

配合體育署辦理

宜蘭

滑協本會

4

飛行技術檢定

預定  6月

宜蘭

宜蘭分會

5

飛行技術檢定

預定 12月

屏東賽嘉

新北分會

6

飛傘全國嘉年華會

延期115年辦理

宜蘭

宜蘭分會

7

越野全國排名賽

2/28-3/2

屏東賽嘉

高雄分會

8

越野全國排名賽

11-12月

屏東賽嘉

新北分會

決議:通過本案,實際行程以各分會另公告正式比賽日期及內容為準。

 

案三:114年度越野賽獎金已提高至六萬元,請重新制定發放項目金額    提案人:張兆龍 

決議:本提案通過114年起越野排名賽年度獎金發放項目金額如下:

      第一名 獎金20,000元、第二名 獎金12,000元、第三名 獎金10,000元

      第四名 獎金 7,000元、第五名 獎金 6,000元、第六名 獎金 5,000元 

 

案四:審議體育署載飛員資格,申請協會雙人傘證照相關規定           提案人:吳啟東

說明:體育署無動力專業人員之訓練及資格認定非常嚴苛,相對應申請協會之雙人傘證照,在資格認定上無問題,呈請通過本案,具有體育署無動力專業人員,可依協會規範申請核發雙人傘證照

決議:照案通過。

 

案五:修訂檢定辦法相關規定 (附件-增修對照表)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提案人:張伯榮

說明:就113年3月2日第五屆第一次會員大會交辦予【法規技術委員會】研擬之P3、P4檢定辦法修訂,經委員會討論與共識,建議變更摘要如下表 (詳見檢定辦法第114.3版)。

 

 

原規定

建議變更為

飛行紀錄形式

飛行紀錄簿

電子航跡上傳至 xcontest.org

報名P3、P4檢定之原級飛行證持證時間

滿六個月

取消持證時間要求,但嚴格執行下列檢定資格審核:

P3: 80航次 / 20小時

P4: 150航次 / 60小時

P3檢定形式

由協會或授權團體會員單位負責辦理檢定。

由協會認証之合格教練負責辦理,結訓同時舉行測試,合格人員名冊透過團體會員單位報請協會統一發証。(同P1、P2) 

適用時間

至114年12月31日止

自115年1月1日起

決議:照案通過,另公告修正完整版114.3-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無動力飛行傘飛行技術等級檢定辦法。

 

臨時動議:無。 

      

散會:1830 

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理事長

       張鐵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