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 會議記錄
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
第五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 會議記錄
時間:114年3月1日17:30 地點:屏東縣三地門鄉中正路一段52號 ( 瞭望台餐廳 )
主席:范增仁 記錄:古文琦
出席人員:應到 36 人、實到 30 人 簽到記錄 (附件)
主席報告:感謝各分會代表出席今日會議,大會提案資料已分發各會員代表。 (詳大會手冊)開會已達規定人數,會議正式開始。
財務報告:常務監事李仁生
113年1/1至12月31日止財務報表詳大會手冊內容,財務收支處理均符合規定,經費帳目均按期編製收支對照表、原始憑證、經費存摺提報理事會審查及監事會審核。
會務報告:1.提高越野賽年度獎金為六萬元。
2.已公告教練證、裁判證及P1~P5各等級證照期限之相關規定。
3.遵照理監事會議及會員大會決議執行,並函報主管機關核備。
提案討論事項:
案一:經本會第五屆第二次理監事會通過,113年度財務收支審查提請大會追認案
說明:請審查113年決算、114年預算,, 113年度決算表、114年預算,表(詳大會手冊)
決議:以上提案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。
案二: 經本會第五屆第二次理監事會通過,提請會員大會審議案通過114年度工作計畫
決議:通過本案,實際行程以各分會另公告正式比賽日期及內容為準。
案三:114年度越野賽獎金已提高至六萬元,請重新制定發放項目金額 提案人:張兆龍
決議:本提案通過114年起越野排名賽年度獎金發放項目金額如下:
第一名 獎金20,000元、第二名 獎金12,000元、第三名 獎金10,000元
第四名 獎金 7,000元、第五名 獎金 6,000元、第六名 獎金 5,000元
案四:審議體育署載飛員資格,申請協會雙人傘證照相關規定 提案人:吳啟東
說明:體育署無動力專業人員之訓練及資格認定非常嚴苛,相對應申請協會之雙人傘證照,在資格認定上無問題,呈請通過本案,具有體育署無動力專業人員,可依協會規範申請核發雙人傘證照。
決議:照案通過。
案五:修訂檢定辦法相關規定 (附件-增修對照表) 提案人:張伯榮
說明:就113年3月2日第五屆第一次會員大會交辦予【法規技術委員會】研擬之P3、P4檢定辦法修訂,經委員會討論與共識,建議變更摘要如下表 (詳見檢定辦法第114.3版)。
決議:照案通過,另公告修正完整版114.3-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無動力飛行傘飛行技術等級檢定辦法。
臨時動議:無。
散會:1830
理事長
張鐵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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